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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举办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专题培训

发布时间:2012年7月4日 作者: 来源:

我市举办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专题培训
   本报讯 为了宣传、学习、贯彻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,全面规范物业管理市场,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,626日,市房管局组织举办了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学习培训班。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、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委员会、社区街道办事处、公安、民政、司法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230余人参加了培训。省住建厅调研员霍革、市房管局副局长米红芝出席会议。
  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将于71日正式实施。对此,参加培训的物业企业老总纷纷表示,《条例》的实施,将是遂宁物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,标志遂宁物业管理工作将真正进入法制化、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。同时,《条例》对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、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质量、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、增加就业岗位、促进经济增长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。
  会上,霍革强调,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宣贯的重要性,要扩大宣传覆盖面,使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;要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精神实质,树立规范管理物业市场、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、改善居住环境的观念;不断加深对《条例》的认识和理解,为《条例》的顺利贯彻实施打好基础。市房管局副局长米红芝对此表示,此次培训后,市房管局将严格执行《条例》各项规定,切实加强物业管理,形成物业管理工作良性循环,努力推动遂宁物业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。
  据悉,此次培训邀请了住建部物管专家、四川省房协物管专委会主任马聪对参会人员进行了《条例》培训、对《条例》立法背景、相关条文、配套法规的关系以及《条例》中责任主体的责、权、利结合物业管理实践做出了详细解读。“通过培训,我们对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有了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。”参加培训的遂宁紫薇物业公司负责人朱学东表示,他们会认真学习宣传好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,让该条列深入每位员工及业主,并在物业管理活动过程中,运用好该条例指导实践工作,提高公司物业管理水平,维护好业主合法权益。
  “下一步,物业协会将做好贯彻《条例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,加强行业交流与提高。”遂宁市物业协会会长曹自力介绍,接下来,遂宁市物业协会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,定期举办物业管理专题培训,从政策法规、客户服务、工程管理、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进行培训,提升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服务水平。(记者
 杜辉霞)